采购公告 | 应急救援直升机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09:19:07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1-11-22 09:19:00 至 2021-11-29 23:59:00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购买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2-02 14:15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12-02 14:15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时间 | 2021-11-25 10:10:36 | |||||||||||||||||||||||||||||||
---|---|---|---|---|---|---|---|---|---|---|---|---|---|---|---|---|---|---|---|---|---|---|---|---|---|---|---|---|---|---|---|---|
原公告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应急救援直升机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应急救援直升机托管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救援用直升机实行“全委托管理”模式,即采购人将自购的1架莱昂纳多AW109SP直升机(含随机资料、航材、工具、设备等)委托投标人进行运营管理;投标人对救援直升机的飞行保障、救援任务保障、演练保障、定检维修、航材耗材保障、指挥协调、飞行勤务保障、绞车手培训、任务员培训、航空保险购置及其他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委托管理。 2.3 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控制价: 1500 万元,报价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期望值=控制价*95%。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资格条件 3.1 独立企业法人,能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中国民航及工商部门核准的甲类通用航空公司; 3.3 投标人同时具备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91 部运行许可证和135部运行许可证、民航局批准的 FSOP 中具备运行双发直升机所需内容. 3.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 ; 4.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2日14:30 403室;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将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3副,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为投标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储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指定地点。因邮寄致供应商未能按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5.3 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将对评审后满足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人。如开标现场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6.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7.1 投标保证金额度:30万元; 7.2 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 7.3 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收款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连云港徐圩支行 帐号:32050110472800000252 7.5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应急救援直升机托管服务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在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没有备注或备注不清楚的不予认可。 7.6 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7.8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1 联系单位: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8.2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8.3 联系人:刘品吉 8.4 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对招标文件内容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9.评标办法:
|
|||||||||||||||||||||||||||||||
澄清答疑内容 |
现将响应函格式修正如下: 致: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附件,并经过现场踏勘,充分理解并掌握本项目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发包人的全部要约条件,以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作为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工期 天,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磋商文件向贵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2、我单位在成交后将委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 3、我方将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参加磋商,并理解贵方对评审结果没有解释的义务。如我方成交,在接到贵方的成交通知后5天内,按磋商文件和本响应文件的约定和贵方签订合同,承诺将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全面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一切职责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自递交贵方的60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参与磋商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参与磋商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本响应文件已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特此澄清! |
采购项目编号 | XW-SH-20210153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1-12-03 09:40:46 |
公示标题 | 应急救援直升机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 |
成交供应商 | 山东通用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性质 | 正常公示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成交价格 | 12600000 元 |
价格单位 | 元 |
成交下浮率 | % |
公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