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厂前区办公楼门厅铜雕设计-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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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10-12 09:05:37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1-10-12 00:00:00 至 2021-10-18 23:59:00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购买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0-21 15: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10-21 15: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时间 | 2021-10-13 14:1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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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厂前区办公楼属新建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用地东侧为陬山路,南侧为石化三路。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2506.24m2,总占地面积为3908.46m2。建筑高度为43.85m。本工程位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厂前区办公楼内,本次施工范围为厂区内的办公楼02子项门厅内铜雕,尺寸约为15.42m*6.8m。 本项目最高限价 130万元。 1.2招标范围1.2.1. 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大楼内的墙面锻铜浮雕进行设计-制作-安装。雕塑尺寸为约为15.42m*6.8m(最终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厚度1.5mm。浮雕材质需为达到国家标准《GBT 5231-2012 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的紫铜(Cu+Ag含量不小于99.90%),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 1.2.2. 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设计周期:2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浮雕创作设计并通过评审。 2)施工工期:50日历天,从合浮雕设计稿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50天内完成浮雕制作及安装工作; 1.2.3.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订立合同;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雕塑(或工艺品)设计、制作及施工能力,其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或工艺品)设计、安装及销售等相关内容(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监管处罚记录(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3.1
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3.2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index”获取,否则视为未报名;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注意,授权委托书格式从“下载中心”下载,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3.5
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标书(纸质版1正3副、电子版U盘存储)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人,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 3.6
邮寄或送达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628室郭鑫峰(收),电话:0518-82256886。 3.7
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本项目二次报价,评审小组在开标现场将对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电话二次报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开标现场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联系投标联系人,视为投标人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甲方评审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 70%,施工完成并经各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其余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无息)。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报审导致终审未完成,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付款时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6.1投标保证金额度:2.6万元; 6.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 6.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连云港徐圩支行 帐 号:320501104728000002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公用工程岛项目厂前区办公楼门厅铜雕设计-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 6.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6.6成交结果确定后无息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6.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磋商时间及地点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15:30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8.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28 联系人:郭鑫峰
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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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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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无 |
采购项目编号 | XW-SH-2021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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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时间 | 2021-11-08 09:30:29 |
公示标题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厂前区办公楼门厅铜雕设计-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 |
成交供应商 | 宜兴市昊天雕塑有限公司 |
公示性质 | 正常公示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成交价格 | 1180000 元 |
价格单位 | 元 |
成交下浮率 | % |
公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