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运管服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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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8-18 09:11:43 |
行业类型 | 综合交易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5-08-18 09:16:57 至 2025-08-25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5-08-29 09: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29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时间 | 2025-08-27 10:0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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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运管服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运管服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运管服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50202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采购范围:该项目主要包含运管服务中心的设备租赁和运维服务,主要负责信息网络系统、追踪式音响系统、现场设备安装、分布式指挥系统、门禁及监控系统、视频会议平板、IP电话系统、操作电脑及显示设备7个系统的设备调试、安装、人员驻场、故障检修等。详见采购清单。 2.3服务期:1825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磋商控制价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总额为3661250元,采购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3661250×95%=3478187.5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中: (1)设备租赁费控制价为1861250元,采购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1861250 ×95%=1768187.5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运维服务费控制价为1800000元,采购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1800000×95%=171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可拟派退休人员。 3.4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90万元智能化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内容可包含设备供应或设备租赁或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与合同甲乙方须对应,如与合同金额不匹配,供应商需补充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8 月 18 日至2025年 8 月 25 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29 日 09:30 ;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购人推荐的品牌如下表
供应商所投品牌须满足采购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品牌或厂家范围进行选择,投标报价时不需要确定选用哪一种品牌的产品,但必须承诺中标后,供应商将从采购人规定的品牌、厂家中选择并用于本项目。若供应商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日前由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需要提供供应商品牌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将采购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7.评审办法7.1评审入围条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各项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7.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73000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9.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磋商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3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或三次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以前一轮报价为准,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三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监督投诉 若项目磋商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磋商文件有不合理的规定、磋商过程中有排斥供应商等行为),可以向洋井集团监察审计部举报,举报电话:0518-82256229,举报电子邮箱:jssjb@lygshj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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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内容 |
关于运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和服务采购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供应商: 现对运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和服务采购文件中业绩要求进行澄清说明: 原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描述为“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90万元智能化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内容可包含设备供应或设备租赁或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现将所有业绩要求调整为: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90万元智能化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设备供应或设备租赁或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请供应商按澄清后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特此澄清!
采 购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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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采购项目编号 | XW-招标代理-2025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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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时间 | 2025-08-29 12:45:22 |
公示标题 | 运管服务中心运营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 |
成交供应商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性质 | 正常公示 |
行业类型 | 综合交易 |
成交价格 | 3198000 元 |
价格单位 | 元 |
成交下浮率 | 0.00000% |
公示内容 |